为营造海外高层次人才赴川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四川在明确引才单位为引进人才提供事业平台及相关待遇主体职责的基础上,相继出台《“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及工作待遇的若干政策规定》、《“青年百人计划”及“百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从政府资助、生活及工作待遇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特定优惠政策。
其中,“顶尖团队支持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创业扶持、创新支持、生活待遇四个方面,共18条优惠政策。
在政府资助方面明确提出,对与四川产业发展关联度高、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的创新团队,每个可给予200万元的科研创新资助;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引领产业发展的创业团队,按评级可给予1000-300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特别优秀的团队,省上还可以通过“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方式给予更大支持。
在鼓励创新创业方面,从工商登记、土地税收、金融信贷、科研项目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一是降低创业“门槛”。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3个月的营业执照,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2年内注册资本缴足;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投资的最高比例,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
二是实行财税鼓励。在川投资创办的企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抵免;同时还可视其对地方财政收入和GDP的贡献,给予政府奖励。
三是加大用地、金融支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项目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确有困难的,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向创新创业团队发放贷款,政府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政府主导的风险投资公司,优先向创新创业团队倾斜。四是搭建创新平台。优先支持人才团队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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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yu |